商品房七十年使用权,七十年后如何处理,需要哪些手续?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11-04
不是房子的使用年为七十,而是该房产所在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一般就是满七十年后补交土地金。(所有该土地上物业所有人)
第2个回答  2013-11-04
建议你托关系把房产证改为终身,到时候就不怕回收了,别说是我说的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03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还有一种情况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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