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的行政区划和行政层级才是最理想的?

改为“省区-郡区-镇区-社区-片区”五级。
1.社区:把村委和居委统一改为社区,社区实行人民自治。
2.镇区:由2~7个原乡级区划合并为镇区,镇区的面积控制在100~999平方公里;镇区的常住工商人口超10万的叫市区,镇区的总人口5千以下的叫县区。镇区、市区和县区同属于地方第三级行区划。
3.郡区:由30~49个镇(市、县)区合并为郡区,郡区的面积控制在4900~29970平方公里,郡区的常住工商人口少于50%的叫州区。郡区和州区同属于地方第二级行政区划。
4.省区:由30~49个郡(州)区合并为省区,省区的面积控制在240100~899100平方公里。省区内2~5万平方公里3000万左右人口的区域叫都区。省区和都区同属于地方第一级行政区划。
各级行政区划要“一衣带水”以河流山沟、湖泊山谷、溪水山川、达坂山坳、公路铁路为分界线,达到“版图紧凑完整、面积相对均衡、群众方便、利于发展”的目标。
我想这样就非常理想了,将来日本、伊朗、印度、印尼、土库曼、西伯利亚等等与我们统一合并一起也方便。

行政区划和政府层级设置是国家地方行政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行政区划和政府层级设置,既是当前我国公共政策学界讨论的一个热点,也是公共政策制定者面对的一个难点。之所以说是热点,是因为众说纷纭,讨论热烈;之所以说是难点,是因为该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到重大的利益调整,政策制定者十分慎重,多年来一直进行的是微调而没有根本性的变化。
一、问题的提出和界定
截至2004年底,我国地方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即23个省(含台湾,下文讨论暂不包括台湾)、4个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5个民族自治区(新疆、西藏、内蒙古、宁夏、广西)、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门)。目前,除四个直辖市外,其他省区的政府层级设置一般为省(自治区)——地区(地级市、盟、自治州)——县(县级市、旗、自治县)——乡(镇、办事处)四个层次。除台湾外的27个省和自治区设有50个地区(州、盟)、283个地级市,共333个地级行政区划,其下又设有2800多个县级行政区划(包括县、市辖区、自治县、旗等),4万多个乡镇级行政区划。这是我国行政区划和政府层级设置的基本情况[1]。
当前,对我国现行行政区划和政府层级设置的非议主要是,管理层次多,管理成本较高,而管理效率则较低。例如,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司长戴均良曾撰文指出,“目前我国行政管理层次之多为世界之最,减少层次是必然趋势。” [2] 区划调整主张者普遍认为,目前我国省级行政区过大,有关讨论的焦点也首先体现在省级行政单位的设置上,进而扩展到整个国家的行政区划调整和政府层级设置及其职能定位。他们在省制上的主张基本上可以概括为四派,即废省、联省自治、缩省、虚省[3]。目前最为响亮的是缩省的声音,学界人士、地方基层官员乃至国家主管部委均有人为此鼓吹。中国著名历史地理学家、复旦大学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所长葛剑雄教授在接受《财经时报》采访时指出,应该考虑一项彻底解决问题的办法。他认为理想的途径还是在划小省区的前提下坚持二级制,将全国重新划分为50个左右的省(含自治区,但名称可改变为自治省),每省平均管辖40至50个县,与此同时撤销市(地)和计划单列市。以一本《县域论》而在学界引起很大反响的山西省太原市副市长张春根,曾鲜明地提出过“缩省-撤市-强县”的新郡县制主张。张春根认为,以法国、德国的情况来看(法国55万平方公里,5780万人口,设22个大区,96个省;德国35.7万平方公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1-24
主要是考虑管理与效益的最佳组合吧,如何方便管理,如何带来最大效益,一般来说,当然越细越好,可以提高效率,但是部门越少,利益越大,当然效率就可能差一些。还要考虑区划或者层级的必要性,可操作性,总之,一言难尽。
第2个回答  2019-01-09
你开心点就好。
第3个回答  2019-01-09
我跟着,乌克兰,市里的消息,我也很开心。
第4个回答  2019-01-09
那就算了我们么说没有了吗你打电话给我发过去的眼光短浅了门的成都的不会开始我么大钱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