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为“省区-郡区-镇区-社区-片区”五级。
1.社区:把村委和居委统一改为社区,社区实行人民自治。
2.镇区:由2~7个原乡级区划合并为镇区,镇区的面积控制在100~999平方公里;镇区的常住工商人口超10万的叫市区,镇区的总人口5千以下的叫县区。镇区、市区和县区同属于地方第三级行区划。
3.郡区:由30~49个镇(市、县)区合并为郡区,郡区的面积控制在4900~29970平方公里,郡区的常住工商人口少于50%的叫州区。郡区和州区同属于地方第二级行政区划。
4.省区:由30~49个郡(州)区合并为省区,省区的面积控制在240100~899100平方公里。省区内2~5万平方公里3000万左右人口的区域叫都区。省区和都区同属于地方第一级行政区划。
各级行政区划要“一衣带水”以河流山沟、湖泊山谷、溪水山川、达坂山坳、公路铁路为分界线,达到“版图紧凑完整、面积相对均衡、群众方便、利于发展”的目标。
我想这样就非常理想了,将来日本、伊朗、印度、印尼、土库曼、西伯利亚等等与我们统一合并一起也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