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提司就是“提点狱司”,是级别较高的司法机构官员,主管的是刑狱之事,甚至有核准死刑的权利。
提司原隶属于转运使管辖,到了宋真宗时分成一个独立部分。所谓的“提”就是负责,主管的意思,提司属于“路”级官职,放在今天也就是“省级”。
提司的官职不算太大,但是却被很多官员忌惮。主要是因为这一官职有监察其他官员的其他权利。如果发现其他官员有贪腐现象,他们是可以直接进行处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