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条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5-31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加强对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保护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维护用户和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邮政业规划、建设、服务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检查、扣留邮件、汇款。第四条 自治区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全区邮政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和邮政普遍服务、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邮政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保障邮政企业健康发展,并结合当地实际,建立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补贴机制;安排专项资金,重点对农牧区、边远地区邮政普遍服务设施的建设给予扶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导、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制定优惠政策,对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给予支持。

  鼓励和引导快递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发展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第六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收寄、查询、投诉等环节的服务质量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邮政设施、维护邮政通信安全和畅通的义务,并有权制止、举报破坏邮政设施和危害邮政通信安全的行为。第八条 邮政管理机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海关应当相互配合,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对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邮政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邮政通信网络建设纳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

  农牧区邮政设施应当纳入当地乡(镇)、村农牧区建设规划。鼓励和支持邮政企业发展邮政物流仓储和配送业务。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社区、独立工矿区、开发区、高等院校、大型集贸市场,应当规划和建设配套的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第十一条 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用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拨。依照城乡规划建设的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用房,免征城市建设配套费和其他费用。

  建设单位按照前款规定出资配套建设的邮政设施用房,实行邮政企业按房屋单项成本价购买房屋所有权;该邮政设施用房必须用于办理邮政业务,不得改作他用。第十二条 县、乡人民政府应当在行政村设置村邮站,配置信筒(箱)。

  村邮站的设置由村民委员会确定,可以设置在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村民委员会应当安排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品行良好、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邮件的接收和代转,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给予适当补助。村邮站代办其他邮政业务的,邮政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代办人员业务酬金。第十三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设立邮政服务站,确定专人代办邮政业务,邮政企业按照规定支付代办人员业务酬金。第十四条 邮政企业应当对村邮站、社区邮政服务站提供扶持和业务指导。第十五条 因实施城乡建设规划需要征收邮政营业场所、邮件处理场所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保障邮政普遍服务、方便用邮、就近设置和不少于原有面积的原则,重新设置邮政营业场所、邮件处理场所。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不得批准征收。第十六条 邮政企业按照城乡规划设置邮政信筒(箱)、邮政报刊亭、报刊橱窗等服务设施,有关部门应当提供便利条件,并免收城市道路占用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第十七条 新建城镇居民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应当在便于投递的位置,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与住户数相适应的信报箱。信报箱应当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施工、验收,所需费用纳入建设项目投资。

  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信报箱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指定其他单位设置信报箱,所需费用由该居民楼的建设单位承担。对已建住宅楼信报箱需要更新和补建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