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二婚家庭如何处理复杂关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21
  (1)忘记过去,少恋旧情,不要藕断丝连,多向前看。对于离异后再婚的夫妻来说,应该严格做到这一点。对再婚者来说,会有一方或双方都有婚史,但不管是美满的还是不幸的,这一段婚姻毕竟已成为过去,一旦组成新家庭,就应以全新的姿态投入新生活,不应以任何形式重提旧情往事,以免给新的家庭关系蒙上阴影。有些人在法律上已离了婚、在形式上已和原恋人分手,而在感情上仍然依依不舍,在组成新家庭以后,对原先的配偶、恋人仍然“此情绵绵无终了”,这种情况一旦被新的配偶发现,往往会大伤感情,反目不和,使第二次婚姻重蹈覆辙。从心理角度上讲,爱情的排他性在二度婚姻中仍然表现得十分强烈,双方都容不得对方三心二意,正是从这个意义说,结束过去,开辟未来,是再婚夫妻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2)胸襟开阔,不乱加猜疑,允许对方保留自己的隐私。夫妻双方要从再婚的事实出发,在向前看的同时,应该允许对方保留自己的隐私,原因是再婚双方大都有过婚史,有个人的感情角落,对于这一领地他们是不愿意别人随意揭露和触及的,尤其是希望得到对方的尊重和理解。再婚后不要因为爱人一时照顾不周,就顿生疑心,夫妻双方要彼此信任,相互尊重,不要因为配偶回家晚一点就追问去向和“同路人”;也不要因为配偶参加社会活动而感到不悦,甚至听到一些捕风捉影的话,也要查问一番,这样最容易损伤对方的自尊心。婚后在对待配偶和异性的交往上,要分清工作中的正常联系、一般同志式的友情,不能以为男女一有接触就认定是行为不端。对于这一点如果忽略了,同样会给新的家庭带来不幸。

  (3)求同存异、要恰当地解决遗留问题,不要我尊你卑。在婚后生活中,往往会发现对方的某些不足,应该本着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互相帮助,取得谅解,遇事要共同商量,不能搞“我尊你卑”迫使配偶俯首贴耳,言听计从;再婚夫妻中,多少会有一些十分棘手的遗留问题,这些问题若处理不好,会使双方产生矛盾,影响新家庭的和睦;对于这些遗留问题,双方一般不能随意改变主意,若确有要变更的,也应双方共同协商,以征得对方的谅解和同意。

  (4)要加倍地关心和体贴对方,永葆爱的活力,不要消沉淡漠。由于再婚者都有独特的经历和习惯,重建家庭后,彼此间就有一个相互适应的问题;一方面,夫妻双方都要自觉从头开始,改变过去的不良习惯,同时夫妻双方还应有意识地给对方以更多的关心和体贴,尤其是对于有不幸婚史的人来说,更应多寻求一些情趣相同,爱好相近的事去做,对自己爱好的,不强人所难,对自己不爱好的,要尊重对方的兴趣,应积极争取单独相处的时间,以尽恩爱之情,有计划地安排一些单独的旅游,多争取机会对你的配偶表示亲热,这种关心和体贴是十分必要的,有助于抚平对方婚姻不幸所造成的创伤,共同开辟新的生活,只要彼此情投意合,就能成为生活中的伴侣、理想追求中的知音,永葆爱的活力,维持美好的婚姻。

  (5)要善待子女,不亲此疏彼。有些再婚夫妻在如何对待前妻或前夫所生养的子女问题上看的很重,生怕他(她)慢待自己同前夫(妇)所生养的子女,要平等地善待孩子,无论哪一方,在对待子女的态度上都要关怀备至,如同亲生,这是良心的基本要求,也是新的婚姻和家庭幸福生活所必须做到的。组成新家庭以后,双方带来的孩子教育问题应该正确对待,做继父继母的要加倍关心和爱护对方的孩子,使他(她)感到温暖,象自己的亲生父母一样,不能偏袒自己的孩子,责难对方的孩子,造成彼此感情疏远和对立。孩子之间也要培养感情,团结友爱,象亲兄弟姐妹一样。

  (6)财产上不能太小心眼,斤斤计较。再婚的双方都有自己的金钱财物,各自有存款或债务,一方常对另一方经济上负担原有的子女或父母而感到不自在,有时还会为此争执不休。这方面应有正确的认识,赡养老人,培养子女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双方必须承担。由于再婚夫妻各自有过失败的婚姻,彼此在金钱方面比其它方面更不愿意向对方公开,这方面也不必过分追查。对于大家都清楚的正常工资和奖金收入,做到民主理财、花钱,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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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再婚夫妻之间经常会产生一种把现配偶与原配偶进行对比的心理。因为男女双方有时可能在法律上解除了婚姻关系,但在感情上对原配偶还不些藕断丝连。而且在建立了新家庭后,免不了还会碰到前一个配偶。狭路相逢也罢,邂逅相遇也罢,彼此如何对待,新的伴侣对此持什么态度,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再婚夫妻之间刚建立起来的感情就有可能受到伤害。既然再婚了,就要面对现实,忘却过去,更不要经常地在心理上与原配偶相比。

人各有优缺点,现配偶肯定有不如原配偶的地方,同样,原配偶也有不如现配偶的地方。家庭里难免锅碗相碰,产生一些龉龃,一旦有不尽人意的事情发生,如果总是以现配偶的短处来比原配偶的长处,那就会在思想上钻牛角尖,越比越不是滋味,越比越伤感情。如果再把“你就是不如她”之类的话当面公开地说出来,那就会对现配偶刺激更大,伤害也更深。实践证明,这种心理对比,确实是不利于巩固婚姻关系的。

2 、再婚夫妻所遇到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怎样正确对待对方原来的孩子。孩子和他亲生的母亲或父亲的关系是先天的,再婚以后,出现了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一来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不熟悉,二来受“天下最狠后娘心”的传统观念和影响,夫妻之间可能会多疑,互相认为对方“偏心”。同时,在这种复杂的家庭关系中,双方原有的子女可能发生矛盾,子女和继父或继母之间也可能发生矛盾。这些矛盾如处理不妥,都有可能加深和激化再婚夫妻之间的矛盾,使新组成的家庭再次出现裂痕。据有关资料表明,再婚夫妻的离婚率要比初婚夫妻高四十倍。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孩子问题难以处理妥当。

3 、再婚夫妻双方都有一些过去家庭生活所留下的财物。不但各人的财产或债务各不相同,而且包括双方对钱财的态度以及理财方法也不同。女方再婚,她会对还要在经济上负担他与前妻的子女而感到不快,尽管她的前夫也是对她原有的子女负担经济责任的。同时,再婚夫妻双方往往不太愿意把过去的经济情况,包括储蓄和财物向对方全部公开,有时会留下不少私房钱,一则认为这完全是自己的,和对方无干;二则想多留点给自己原来的子女;三则对这重新缔结的婚姻信任度还不高,不愿意全部财产都混到一块,以防日后婚姻失调时分不清楚。但是,既然结成夫妻,彼此不是又一次不幸婚姻的循环吗?

4 、再婚夫妻之间,切忌在日常家庭生活中,总是绕着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会使对方感到他的心目中没有自己,觉得没有自己他也照样过,从而在感情上格格不入。也不要把过多的心思放在原配偶的子女身上,使新配偶感到对方并不关心自己,自己在对方心目中并没有占多少位置。所以再婚夫妻不要做“两股道上跑的车”,一定要把握住“共处”的机遇,多进行思想感情的交流,增加彼此的了解,从而使双方都觉得“我们是真正的伴侣”。

5 、婚姻关系的破裂总是人生的一大不幸。现在虽然再婚了,还要痛定思痛,多反思过去的缺点和不足之处,并注意在新的婚姻关系中加以改正。不要认为过去离婚全是对方的错,而自己是百分之百的正确,完全是“受害者”。如果这样想,那么今后的婚姻关系很可能还是处理不好。有些再婚夫妻再次离婚,往往是由于过去导致离婚的劣恨性后来并未消除。如一个丈夫因为搞“大男子主义”,打骂虐待妻子而导致离婚;一个妻子因为生活作风不严谨而导致婚姻破裂,再婚后如果恶习不改,又怎么能和他人白头偕老呢?

首先,对于重新组织家庭要实际一些,不要太理想化。再婚以后,无非是希望从家庭中得到爱和关怀以及更多资源。但是,相爱和相处是两码事。婚前别带着一种神话心态,对婚姻有不切实际的期望。要明白,适应婚姻生活已经不容易,若是再婚,挑战就更大。

1、要沉淀婚前经历,重建自尊。离婚后若人到中年,不免希望尽快找个伴侣。数字显示,男士的动作较女士来得快。但专家指出,离婚后别以再婚来填补空虚。有些人分居期间已拍拖,未办好手续已跟新伴侣同居。其实离婚后需用一段时间重建自尊、价值观,若未有充分总结前婚失败的原因,难免再次出现同样问题。

2、别让不快经历影响夫妻相处。很多伴侣婚后“枪头互对”,皆因夫妇俩未能在生活习惯上取得合作共识。再婚时,以为可增加资源,分担经济压力,后来才发现“成家”后,双方资源反会分薄,遂起争执。婚姻关系建立于彼此的信任和欣赏,但前婚的不愉快经历容易令人对婚姻抱悲观态度,又或者将现任伴侣与前妻或前夫作比较。吴先生的遭遇便是典型的例子。这也是前婚创伤未处理好的后遗症。

3、对于孩子的教养必须达成共识。新婚后继父、后母若急于取代子女亲生父母的角色,亲生父母若急着令孩子接受其新伴侣,都会导致问题重重。父母需体谅子女的矛盾心情——既担心继父母夺去父母的爱(不少孩子便与后母争宠);又怕与继父母关系好,仿佛对离开的生父母不忠。再者,父母再婚,孩子要搬家、转校,都会令他们的情绪起波动,甚至引发像张家女儿的行为问题。要子女视继父母为亲生是不可能的。再婚初期,子女管教宜由生父母施行,继父母则以朋友、导师的角色介入,建立互信关系、行为准则及赏罚标准后,方可实行共同管教。而对事不对人是相处的重要原则。

4 、与对方亲人要和睦相处。双方家人亲友的有色眼镜,绝对是再婚家庭建立和谐关系的绊脚石。“家人要明白,他们组织这个家庭,已经面对很大压力。旁观者别带着歧视眼光,少些负面批评,少作新旧比较,已是最大的支持。”而夫妇俩亦要学会看开一点,既然别人的看法难以改变,夫妇更要同心协力,互相鼓励、扶持,不要因为别人的三言两语动摇彼此的感情。只要是真心相待,能够在婚姻路上相知相惜,再婚,应该得到全世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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