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公安局的历史沿革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31

一九六六年九月,经郧县公安局批准,成立十堰市公安派出所,此为十堰市第一个公安机关;一九六七年四月一日成立十堰市公安局,同年五月公安机关实行军事管制,名称为“中国人民 *** 十堰市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一九七三年五月,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正式成立,依法行使公安机关的职权;一九七六年十堰市与第二汽车制造厂实行政企合一体制后,十堰市公安局随与二汽保卫处合并,成立十堰二汽公安局,一九八零年改为十堰市公安局。

十堰市与二汽政企分设后,十堰市公安局亦于一九八四年底与二汽保卫处分设,名称仍为十堰市公安局。

一九八五年六月经十堰市人民 *** 批准在茅箭区、张湾区分别成立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

九五年六月,原郧阳地区公安处、原十堰市公安局合并为新的十堰市公安局,是新十堰市的县级机构。

下辖张湾区和茅箭区两个分局。

一九九九年,原东风汽车公司公安处划并到十堰市公安局,成立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

二零零八年,在十堰经济开发区成立十堰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二00八年十一月一日中铁十一局二公司、三公司公安机构归并十堰市公安局。

二零一五年,在郧阳区成立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至此,十堰市公安局下设5个分局,分别为: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十堰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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