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事业单位年检制明年将改为公示制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2-17
从辽宁省有关部门了解到,辽宁省编办将于明年在全省范围内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和开办资金确认登记制度。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后,登记管理机关将无需再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集中审查,也无需再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粘贴年检合格标记。

  据了解,此次改革涉及辽宁省3万余家已登记的事业单位。调整后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将由1年调整为5年,事业单位要在有效期截止日前30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换领新的证书。在证书有效期内,事业单位仅需于每年3月31日前依照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并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在“辽宁事业单位在线”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即可。

  据了解,省编办取消了年度检验,并不是放弃或减弱了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而是将原来由政府监管事业单位,变为政府、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监管。与此同时,登记管理机关还将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平台等监管措施,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年检取消后监管力度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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