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的堂兄弟姐妹算近姻亲。近姻亲关系是指三代以内有共同祖先的血缘关系。近姻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近姻是因婚姻关系而形成的。根据检察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高检发(2000)18号第二条 检察人员之间有下列亲属关系之一的,必须按规定实行任职回避:(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上述部门规章对“近姻亲”进行了明确规定,也为我们提供了参考。
法律依据
《检察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第二条 检察人员之间有下列亲属关系之一的,必须按规定实行任职回避:(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上述部门规章对“近姻亲”进行了明确规定,也为我们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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