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房地产管理局的主要职能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住宅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他们研究并制定适用于本县的住房与房地产政策和规章,同时监督和确保这些法规的执行。
根据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该局负责研究并制定房地产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其实施,以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市场管理方面,他们负责监管房地产交易的各种活动,如买卖、租赁、抵押等,同时协同相关部门管理商品房销售价格。他们还负责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进行广告审查,促进市场规范,并建立与市场相配套的服务体系。
产权产籍管理是其工作的重要部分,包括发放、变更产权证书,以及对房屋安全、白蚁防治等进行管理。他们还负责城镇直管公房的管理和私人、所有制房屋、无主房屋及异产毗连房屋的指导管理。
在物业管理方面,该局负责执行相关法规,监管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资质管理,并管理房屋维修基金。此外,他们还负责城镇廉租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新建小区的验收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制度的监督实施,以及国有土地出让方案的制定。
最后,宿松县房地产管理局依法打击房地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市场的公平与公正,并处理政府及上级部门交付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