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咨询关于卖房后的相关问题?

本人于2003年结婚,在2005年与老公共同购得80平米房产一套,当时是付了15万,老公出约10万,本人出约5万,当时老公的身份证过期,所以房产证上是本人名字。这应该属于两人共同财产。
后来老公提出不想住在现在这个生活区,想把房卖掉,再在别处买一套,而当年15万房产现在增值到32万左右。。老公因当年房产证上无他名字耿耿于怀。提出房子卖掉后,再买的房子要过到他名下。。
据我所知,在05年之后,婚后购得的房产,过到谁名下,就是谁的全部财产,(这是听老公说的),另一方不再有主张权。。我说那样不公平,最起码房子卖了的钱算一人一半,公证一下再买房。他不同意。他竟然说我当年只出了5万块。我说房子现在已经增值了,怎么可以这样算。
总之,我是想知道,用什么方法,在卖房时主张到一半的房钱,用卖房的钱买了新房后,主张到一半的权利。
请帮我解答,谢谢。
老公当年买房那10万,是他的家人给的。也就是通常意义上,公公婆婆出的房钱,能算老公个人财产吗? 从人情礼仪上讲,,老人家的意愿也是希望我们一起共同生活,共同在一个屋檐下,才给的钱啊。

第1个回答  2010-07-29
1、这个不用担心,钱怎么出的不重要,只要是能证明房子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自然是一人一半产权,而且没有你同意,男方也卖不了房子,过不了户
2、当初买房子10万元,除非明确表示是赠与你丈夫的,否则还是共同财产,不必然是你丈夫个人财产
3、现在婚姻还存续呢吧?怎么搞得像要离婚一样?没必要太计较房子写谁名,那不重要,写谁名都是你俩共同财产,别因为这些搞得关系紧张。
第2个回答  2010-07-29
房子属于你们夫妻共有财产,无论写谁的名字都这样,但是为了照顾到大家的平衡,新的房产证写你们俩人的名字不就行了!

关于老人出的钱,除非有特殊声明,算是对你们夫妻二人的赠予。
第3个回答  2010-07-29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他儿子一方,认定为是对你们双方的赠与。在卖房时你享有一半的房钱。

再买房时,买的房子也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产证是谁的名字。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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