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防雷均压环做法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中综合第4.2.4第4款及第7款,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从30米以内起每六米设一道;而对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没有作出要求。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11.3.3条第2款以及11.4.3对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作出要求,分别是超过45米、60米结构圈梁中的钢筋应每三层连成闭合回路,并应同防雷装置引下线连接。

均压环所有引下线、建筑物的金属结构和金属设备均应连到环上,均压环可利用电气设备的接地干线环路。

在设计上均压环应形成闭合圈,此闭合圈必须与所有的引下线连接。要求每隔一段高度设一均压环。

扩展资料

三级防雷规范:

1、对水平突出外墙的物体,当滚球半径60m球体从屋顶周边接闪带外向地面垂直下降接触到突出外墙的物体时,应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2、高于60m的建筑物,其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位应防侧击,防侧击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建筑物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位,各表面上的尖物、墙角、边缘、设备以及显著突出的物体,应按屋顶的保护措施考虑。

(2)在建筑物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位,布置接闪器应符合对本类防雷建筑物的要求,接闪器应重点布置在墙角、边缘和显著突出的物体上。

(3)外部金属物,当其最小尺寸符合本规范第5.2.7条第2款的规定时,可利用其作为接闪器,还可利用布置在建筑物垂直边缘处的外部引下线作为接闪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防雷均压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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