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们家以前是农村的,后来我们家搬到城市后,为了方便我们上学,将我爸还有我们姐弟的户口都转到城市了,只有我妈的户口还留在农村。我妈的户口在农村还分到了地。我妈户口本和身份证上的名字是错的,结婚证上的名字才是正确的。现在的情况是,我妈想购买社保,要想从农村把户口迁出来的话,不仅身份证上的名字特别难改,而且以后也没有土地了。我妈就想再办一个户口,然后就可以再办一个自己名字的身份证,再来购买社保。去寻问了公安局的熟人,熟人说,可以花点钱再办个户口本,但是不是全国联网可以查到的,只限于我们那个市可以查到。这样是不是就是无效的户口本,是违法的呀?用这个再办的户口本购买的社保,以后会不会有麻烦?请权威人士回答我的问题。急。。
不可以。
法律明确规定,一个人只能有一个户口。
《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所在行业、具体职业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居民户口簿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Under Supervision of Th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of P.R.C)居民户口簿是我国公民的重要证件,用于登记住户人员的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具体职业等内容的簿册。在上学、结婚、领取护照、以及办理很多重要事情时均需使用。
一、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二、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三、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四、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五、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一个人不能办两个户口。
法律明确规定,一个人只能有一个户口。《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户口管理在国内带有浓厚的等级划分、阶级压迫色彩,因而具有明显的封建专制性,但是,近现代世界各国的户口管理,却是公民生活、公共服务、政府行政、国家司法等诸多领域不可或缺的运作基础:它是国家确认并依法保护被登记者合法权益的标志,它所提供的法定证明和信息服务,是公民正常活动与交往必不可少的前提和基础。
它是与社区、住户、人口相关的市镇管理和其他行政管理的必备基础,其对身份、权利能力和责任能力等的认定和对管辖权划分的支撑,更是所有国家各项司法活动的必备基础。
它既以普遍登记对被登记人形成“被注视”的心理压力,从而可能有利于维护公共安全,还以人身辨认、核实查证、时空管控、促进邻里关系、组织居民自治自卫等多种方式有力支撑各项公共事业、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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