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业务科所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8

一、 工作职能
1.组织实施全国和全省相关急性法定传染病(鼠疫、霍乱、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登革热、炭疽、细菌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猩红热、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感冒、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其他感染性腹泻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中的相关工作。
2.组织实施开展相关重点急性传染病监测。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相关重点急性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相关重点急性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提出预防控制对策。对重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
3.参与相关急性传染病重大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其效果评价。
4.开展相关急性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
5.指导、培训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相关急性传染病监测和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工作。
6.开展相关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提供技术咨询。
7.完成上级和中心交付的任务。
二、内部设置
1.传染病防治一组:负责肠道传染病(霍乱,细菌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除霍乱、细菌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等)、新发传染病(疯牛病)等相关传染病的监测、暴发调查、预防与控制。流研所日常事务管理。
2.传染病防治二组:负责人畜共患、虫媒传染病(鼠疫,流行性出血热,登革热,炭疽,猩红热,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等)等相关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
3.传染病防治三组:负责呼吸道传染病(流感、禽流感、SARS等),不明原因肺炎监测、预防控制、暴发调查。负责狂犬病、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监测与防控。 一、工作职能
1.协助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省卫生厅制定、组织实施艾滋病预防控制计划及相应的控制策略和措施;
2.负责对全省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
3.负责对艾滋病重大疫情的调查处理;开展艾滋病监测及相关防治技术、方法、标准、规范等的制定与研究;
4.负责对艾滋病预防控制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综合评价、疫情报告;
5.负责全省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的供应与管理工作;
6.负责全省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
7.开展艾滋病防制科研、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工作;
8.负责国家\省内HIV哨点检测、全省血液制品感染因子的监测、全国HIV初筛试剂质量评估及耐药性监测;
9.负责对全省HIV抗体检测实验室进行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检测技术人员培训;
10.开展相关艾滋病检测技术、方法、标准、规范等的制定与诊断试剂的研究、承担相关药物效果的评价及有关的科研工作;
11.开展艾滋病病毒载量测定、CD4检测等相关检测;
12.完成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卫生厅及中心临时交付的其他工作;
二、设置
内设:流行病组 实验室组 一、工作职能
1.实施寄生虫病的控制、监测计划,制订相应的控制对策和措施;
2.负责寄生虫病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综合评价和疫情报告;
3.指导全省基层开展寄生虫病的防治和技术培训;
4.开展寄生虫病防治的科研和宣教工作;
5.负责寄生虫病防治药物诊断试剂的研发与推广。
二、设置
内设:综合室、防治室、实验室。 一、工作职能:
1.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和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
2.负责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疫情监测和处理;
3.负责第一类疫苗的分发、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
4.负责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
5.组织开展免疫防病知识健康宣传教育、业务培训和科研工作;
6.组织承担广东省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广东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和广东省AFP病例分类专家诊断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设置:
内设流行病一组、流行病二组、综合组 一、工作职能
1.负责对灭鼠、杀虫用品进行卫生质量监测;
2.调查、掌握我省主要病媒生物的种群分布、生态习性和季节消长情况,为病媒生物预测提供技术支撑;
3.协助爱卫办对全省城镇除四害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考核鉴定;
4.负责消杀药品的研发与推广应用;
5.协助传染病爆发疫情等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6.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和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监测;
7.开展医院感染控制重要环节的调查,及医院感染暴发流行的调查处理;
8.协助全省鼠疫流行病调查工作并开展鼠类体外虫媒调查工作;
9.承担地震、洪水和冰冻等重大自然灾害中卫生消毒和病媒控制的技术指导;
10.卫生昆虫和鼠类饲养,及相关药物抗性的监测和测试实验。
二、内部设置
消毒组、媒介控制组 一、工作职能
1.制定和实施全省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与伤害预防控制工作的计划,并进行专题调查 及相关科学研究,同时指导建立其监测系统、组织管理国内外合作项目及相关的交流活动;
2.组织实施全省性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专题调查;
3.负责市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与伤害防治机构人员的业务指导与培训;
4.开展学生常见与多发病监测及与学生健康相关的科研工作;
5.完成上级机构下达的有关工作。 一、工作职能
1. 实施有关关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相应的工作任务;
2. 负责制订卫生相关产品监测计划和卫生产品的检验受理、样品保管、卫生学评价、检验报告发送;
3.参与对突发公共事件、食物中毒、违法案件的现场卫生学调查和采样;
4.负责有关部门的专项抽检任务;
5.开展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的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健康相关产品的人体实验及相关的科研;
6.指导仪器生产企业实施GMP和HACCP管理体系;
7.开展对基层单位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学科相关技术的指导和培训;
8.实施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的控制、监测计划。
二、设置
内设:综合组、环境卫生组、食品组、样品受理组、报告发送组、地病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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