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是新上海集体户口,名下无房也无贷,我外地户口,买了一套房,有贷款记录,如果婚前男朋友上海买房,我知道是算首套的,但是结婚后,在上海买房,房产证就写他的名字,他一个人贷款,算不是首套?如果房产证写两个人的名字,他一个人贷款,算首套吗?如果婚前买房,房产属于男友婚前财产,婚后再加我的名字,如何才能约定为双方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