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毁灭证据,蔚来车祸案或另有隐情?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24


31岁企业家驾驶蔚来ES8出车祸, 是意外,还是另有隐情?

近日,当事人家属及律师认为 蔚来工作人员有私自接触车辆 的行为,或影响证据、数据的完整性。

双方各执一词,疑云重重。

新进展!当事人家属

向警方提供两份证据

31岁的年轻创业者林文钦,驾驶蔚来(NIO.US)ES8在高速路出车祸事件有了新进展。

8月22日,林文钦治丧小组成员郑先生提供给媒体的资料显示, 蔚来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案已获得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三江口派出所的受理。

警方出具的《受案回执》显示,该案受理时间为8月17日,证据包括一份蔚来工作人员 承认私自接触车辆的视频 ,和一段是蔚来工作人员 承认私自接触车辆的录音

据林先生提供的资料显示,其在8月16日下午去了事发车辆莆田交警指定的停车场,停车场工作人员告诉他,8月12号事发当天,事故故障车被托运到交警停车场后,蔚来很快通过 后台定位找到故障车辆 ,停车场工作人员看到蔚来两个工作人员拉着电线连接到后备箱后面,来给故障车接线充电。
并非是蔚来所说的:对车辆进行断电。

林文钦案件代理律师林丽鸿也曾表示, 家属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要求追究蔚来公司私自接触问题的法律责任。“另外,蔚来公司销售人员在事件发生之后,没有正面回应,反而对公众谎称是林文钦在开车过程中睡着了等 造谣言论 ,家属非常愤慨,保留追究法律责任之权利。”

此前警方尚未公布调查结果,蔚来则表示,事情没出结果之前不再发声。

谁也没想到, 蔚来车主 却发声了。

汽车 是否有问题,关系到车主安全,车主却站出来维护车企,这不禁让人想起粉丝护主的架势。难怪有观点认为,蔚来车主已经 “饭圈化”

在这一话题中, 不少用户反对“被代表” 。比如“大神孟凡钧”说:“我不能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代表,他们也没有权利去代表我”。

舆论漩涡中的“辅助驾驶功能”

公开的事故现场图片显示,林某所驾驶的蔚来ES8车辆损毁严重。

有业内分析人士称,事故车辆或是先撞上了路边的锥形桶,随后又撞到了一辆作业中的工程车,导致工程车也发生了侧翻。

据相关人士分析,结合减速曲线、瞬时能耗曲线和“驾驶表现”中的0次急减速等信息,基本可以判定在事故发生的时候,车主并没有采取任何干预措施,也没有踩下刹车踏板, 这或与林某在驾驶过程中开启辅助驾驶等功能有关系 ,同时驾驶员对该功能或过于依赖。

自动驾驶技术分为多个等级,目前国内外产业界采用较多的是美国 汽车 工程师协会(SAE)和美国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局(NHTSA)的分类标准。

该标准将自动驾驶的概念分为L0-L5,其中L1-L3主要起到辅助驾驶功能。

L3是自动驾驶人机角色重要的分水岭,当达到L4级别时,车辆控制权可完全交给系统。

目前,中国量产 汽车 的自动驾驶等级正在从L2向L3过渡,主要起到 辅助驾驶 的功能。

宣传边界有待厘清

在2017年12月的ES8发布会上,蔚来CEO李斌重点介绍了蔚来的自动辅助驾驶技术,并表示“量产的ES8可以解放驾驶员50%的时间,五成时间以上车的安全性比你自己开不差。”

蔚来副总裁沈斐曾经发微博称,“NIO Pliot越来越上瘾了,一点半会议结束出发,在自动辅助驾驶帮助下,放心边吃东西边开车了。”

目前,此条微博已被 删除

有车主表示,去蔚来直营店试驾,很多工作人员在演示辅助驾驶的时候,都会双手离开方向盘,让车辆接管。

而我国相关行业内部,对于NOP或是其他主机厂的 自动驾驶分级 仍未有一个统一标准。
工信部原定于今年 1 月正式实施的《 汽车 驾驶自动化分级》实际仍未实施,处于报批状态。
同时,公安部于今年 3 月发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增加了“将自动驾驶系统开发单位作为责任主体之一”的内容,但也并未对自动驾驶分级进行法律规定。
行业内各家主机厂对于自动驾驶名称存在 自主定义 的现象,比如蔚来的NOP、小鹏 汽车 的L2.5/NGP、特斯拉的FSD、威马 汽车 的“人不在车内L4级自动驾驶”,以及奇瑞的“L2.99"......

缺乏统一标准,再加上宣传和表达上的模糊,难免会让消费者在驾驶过程中麻痹大意,甚至酿成悲剧。

车企应该在安全保障、风险提醒以及防范措施上给予更高的重视,避免过度营销。真正实现自动驾驶之前,在技术突破方面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文章来自:红星新闻、 财经 网 科技 、中国新闻网、电车报告、中国经营报、钛媒体、网易 财经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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