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弟弟是2011年冬季入伍的,优待金由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发放家属优待金。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三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在校大学生2012年冬季以后入伍的,按照《关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在校生优待问题的通知》规定,家属优待金由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发放。
《关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在校生优待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高校在校生被批准入伍后,由批准入伍地按照当地义务兵入伍优待金标准给被批准入伍青年家庭发放优待金。这一规定从2012年冬季征兵开始实施,2012年以前入伍的高校在校生优待办法仍按照原规定办理。
扩展资料:
其他优待的领取。
高校在校生入学前户籍与就读学校所在地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但不同县(市、区)的,优待的具体办法由各省结合实际确定。
入学前户籍不在学校所在县(市、区)的高校在校生被批准入伍后,由批准入伍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将《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发给本人,翌年1月31日前发函通知其入学前户籍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入学前户籍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给子其他方面的优待。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高校在校生参军家庭优待金改为由学校所在地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