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辩题求解:爱比被爱更幸福

我是正方,现在陷入一个问题。1.如何证明,不同主体的幸福感是无法比较的,比如A爱B,如果他们两个同时感到幸福,A的幸福和B的幸福是无法比较的。2.如何证明,不同事件产生的幸福感是无法比较的。比如,A爱B,C爱A,A由爱产生的幸福感和A由被爱产生的幸福感也是无法比较的。或者,各位高手觉得这两者是可以比较的?

第1个回答  2019-06-18
这个辩题我们打过,但是想说的是爱和被爱感受到的幸福感都是很主观的东西,每个人对于幸福的定义都是不一的,这种感觉是不能比较的。如果这么主观的东西都可以比较的话,那么世界上的人的对于幸福感的标准都应该是一样的。要说明主观的东西是不能比较的应该比较简单,例如可以在场上问对方辩友和自己对于同一件事情的感受,可以指出是主观感受的不一样,是没有用以标准的,不能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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