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公司干了七年,现在才给我上保险,再干几年以后让他补以前的保险可以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7-27
劳动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员工入职三十天内购买社会保险。另外《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0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行为的追诉期为两年;两年之外的违法行为,除非该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否则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没有权利管理。
所以,如果现在已经给你投保了,那么违法违规行为就已经终止,这种情况下从开始给你投保起两年内你去法院起诉的话还能受理,超过两年就不受理了。
第2个回答  2020-07-27
不要做梦了,至所以7年后才给你买保险,是公司本来就不打算给你买,你以为什么,公司忘记办啦。再说保险公司也不是你想什么时间补,就能补上的。别说再等几年后,就是现在补,都不行。
第3个回答  2020-07-27
只要你说的有证据,而且在你上班第一天去单位给你签了劳动合同,如果说是签订劳动合同的话,你可以拿这些证据去劳动,有关部门告他,然后让单位给你补交以前的社保。
第4个回答  2020-07-27
让公司给补以前的保险完全可以的。
第5个回答  2020-07-27
补缴都有期限的。要不就现在要求补缴。不然以后就是单位原意也补缴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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