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静海教师招聘2021年公告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18
为满足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130名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含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5.要求具有天津市户口的职位须在2021年6月21日前完成户口迁移手续,天津市生源2021届毕业生延至2021年8月31日(含)前完成户口迁移手续;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之前须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静海区在编教师;

9.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202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6月15日,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和静海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北方人才网网址:http://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静海人才信息网网址:http://www.tjjhrc.com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7日17:00。

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待审查和通过审查后均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1年6月28 日9:00-16:00。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地点:中国北方人才市场909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

办理时间:2021年6月21日—6月25日

上午:9:00至11:00

下午:14:00至16:00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综合知识占20%),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学科专业知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念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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