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22修订)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23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本细则制定而成。
2. 国家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体系,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和符号按照国务院关于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3. 国家积极发展计量学科,利用先进的计量技术装备各级计量检定机构,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计量支持,确保工农业生产、国防建设、科学研究、国内外贸易以及人民健康和安全的计量需求,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4. 计量基准器具的使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经国家鉴定并合格;
- 具备正常工作所需的环境条件;
- 拥有合格的保存、维护和使用人员;
-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满足上述条件的,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审批并发给计量基准证书后,方可使用。
5. 未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拆卸、改装计量基准,或自行中断其计量检定工作。
6. 计量基准的量值应与国际量值保持一致。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有权淘汰技术落后或工作不适应需要的计量基准。
7. 计量标准器具的使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经计量检定并合格;
- 具备正常工作所需的环境条件;
- 拥有合格的保存、维护和使用人员;
-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8.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对社会上实施的计量监督具有公证作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建立的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需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其他等级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
9.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经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并合格后,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使用。
10. 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需向与其主管部门同级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乡镇企业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
11. 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应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周期检定。
12. 企业、事业单位应配备与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施,并制定具体的检定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规定本单位管理的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及相应的检定周期,确保使用的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定期检定。
13. 计量检定工作应符合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不受行政区划和部门管辖的限制。
14.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须在固定场所从事经营,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设施、检验条件、技术人员等,并满足安全要求。
15. 制造在全国范围内从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过定型鉴定。定型鉴定合格后,应履行型式批准手续,颁发型式批准证书。
16. 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技术机构进行;样机试验由所在地方的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技术机构进行。
17. 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型式,由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批准。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批准的型式,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作为全国通用型式。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