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辞职报告30天后公司不让走

我在一家外资企业上班 合同之类的跟大部分公司的内容一样,辞职的话提前30天书面形式告知公司,那我这个月4号提交的辞职报告 以我对公司部门的了解想让我走有些难! 1。我想知道 30天后我是可以直接离开吗 ? 当然那个时候公司不让我走 也就意味着不给我办理辞职手续了 (五险一金) 2。我是否不用理会手续直接走人呢 我离开公司后不出去上班了 自己在家做生意 3. 那这些手续比如 五险一金的停保事宜对我以后自己交五险一金有阻碍吗? 如果按照上面说的 我直接走人说明我跟公司的关系开始恶化了 以后我自己交五险一金如果有阻碍要回到原公司拿上面证明之类的 那就不可能的 !
请各位大神 帮我解决下我的难处 我脑袋都快炸了 想不出 天天上面打电话给来给我洗脑叫我不要离开!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并保留证据。否则单位会说你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是自动离职,不给你办理离职手续。
1.辞职信给领导签字,写什么都行,即便写不同意辞职也可以。签字后自己保留一份。
2.提交书面辞职信时做好现场对话录音,尽量诱导老板说出如辞职一律不批等可以作为证据的话。
3.不签就通过邮局特快专递发送辞职信,单件上注明是XXX辞职通知书,并注明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公司全称和详细地址。快递回执即可作为辞职信送达证据,此为法律认可。
有了以上证据,在30天(试用期3天)后公司要给你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或劳动监察队投诉公司。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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