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4-12-18
各地工资支付规定中一般会有相应的条款,你可以百度一下你所在地的工资支付规定。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供参考: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2号)
颁布时间:2003.12.22
实施时间:2004年1月22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
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或者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