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由满族建立的政权接管了泰族地区的北方,沿袭明朝的改土归流政策,通过流官进行管理。然而,大部分泰族地区依然保留了传统的土司制度,由各地泰族头人世袭统治,形成了众多泰族土司政权,多达数十个。
中华民国时期,北部泰族地区的统治延续了清朝的模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废除了土司制度,实施新的行政区划,设立了两个泰族自治州:西双版纳泰族自治州和德宏泰族景颇族自治州。同时,又增设了七个泰族自治县,如临沧·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泰族自治县等,以及众多泰族乡,分布在西南地区的各个角落。
文化大革命期间,部分泰族被迫向南迁移,寻求新的生存空间,一部分人进入了缅甸、泰国和寮国。
如今,北部泰族主要聚居在中国云南的西部和南部边疆,人口约110万人。他们信仰南传上部佛教,尽管政治环境有所隔绝,但因婚姻习俗的联系和地理上的紧密相连,他们与南部泰族保持着密切的文化和亲情纽带。
泰族(Thai peoples)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上的泰族仅指泰国的主体民族——以湄南河流域为中心的小泰人;广义上的泰族除了小泰人外,还包括东南亚山区的大泰人,亦即泰国境内的泰族,中国境内的傣族,缅甸境内的掸族,老挝境内的佬族,印度境内的阿萨姆邦阿洪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傣泰民族或泰佬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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