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政府发放购房代金券怎么用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09
领取购房消费券后,购房人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完成网签备案,按券面价值抵扣总房款。购房人在使用购房消费券时不影响享受项目其他优惠政策。
为贯彻落实各级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促进我市住房消费潜能持续释放,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举办“乐居滕州?共享未来”2022年滕州市房地产博览会,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发放购房消费券活动。在2022年滕州市房地产博览会线下举办期间(2022年10月1日—2022年10月5日),购房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商品房认购协议原件、缴纳认购款的银行流水原件到会场消费券发放处领取购房消费券。在2022年10月6日—2022年10月31日期间,购房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商品房认购协议原件、缴纳认购款的银行流水原件到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宅与房地产业科(地址:滕州市善国中路19号)领取购房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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