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可划分为三个时期:
1,古代中世纪商人习惯法时期;
2,资产阶级革命成功后,国际贸易法的国内法发展时期;
3,二战后,国际贸易法统一化发展时期。
该时期以关贸总协定、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成立以及世贸组织成立为界,又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a,1947年10月30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签订起,到1964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成立为止;
b,从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成立起到乌拉圭回合谈判为止;
c,从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的签订到世贸组织的建立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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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国际贸易法学》髙永富、余先予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