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主动辞职时不能领取失业金的,一起来看看领取条件和流程:
一、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
2.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3.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4.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二、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纳社保的时间确定:
1、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三、需要准备的办理材料
劳动关系证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
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一寸照片:3张一寸免冠照片。
四、办理流程
1、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后15天内将失业人员的档案及材料送到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人力社保局;
2、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一寸照片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登记完成后,需要马上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并自行选择银行发放;
4、失业人员还须每月向社保所如实报告本人的求职经历、就业状态和培训等情况,履行申领失业保险金签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