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敏的介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09-11
书法大家李志敏:"我不在乎现在,在乎三百年后"
再次见到李老师,已是一九九三年夏。在李老师中关园的家中,几年没见,老师看上去苍老了很多,但精神很好,仍然是那样和蔼可亲,慈祥宽厚。我们聊了半天,回忆北大的日子,他关心地询问我在国外的学**与生活,更多地聊到中国民法的现状与立法。先生非常感慨地说,所有权、物权的概念在中国的法学界、司法界的讨论是一个很艰难的过程。他告诉我八六年颁布的《民法通则》不承认“物权”的概念。法学界也许是公认的,从来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像物权法的立法那样充满曲折与艰难,这与中国转型时期的经济体制密不可分,涉及到政治、经济、社会与意识形态等等方面。老师关心着中国的法制建设。临别前我告诉李老师,要回浙江老家探亲,老家刚盖了新房,父母也喜欢老师的书法,可否让他为老家的新居写幅字画。李老师欣然答应,为我父母写了朱熹的《观书有感》。
半亩方田一鉴开
天光云影共徘徊
问渠那得清如许
为有源头活水来
我熟悉这首诗,却难以辨认先生幽深莫测,飞檐走壁般的字迹。但站在这幅字画前,我仿佛看到这“源头活水”正是先生做学问与书法艺术的不竭源泉,他的真性情也都蕴含在这些点线撇捺之间。家父家母看到李老师的字墨,大为赞赏。我向老师致谢时,他笑着说:“我不在乎现在,在乎三百年后。”再次道别时,李老师送了我一本他写的《书论·三春堂学书笔记》作为纪念。
第二年夏再次回国,敲响李老师的家门,再也没人回应。我还有那么多有关民法的问题想要请教他,但是他再也不能为我解答。我也终究没有成为他的民法研究生。但是,李老师和蔼可亲的面容,他的谆谆教诲,与他的许多对话,连同他的字墨,都成为珍贵的记忆,那是无价的精神财富。李老师已经离开我们二十一年了,但是对他的爱戴与思念不曾随着时光的流逝而减弱。我感到非常幸运,曾是他的学生。 今年四月三日是李老师九十岁的诞辰日,写下这些文字,遥寄哀思。
第2个回答  2016-05-17

李志敏(1925—1994),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著名民法学家,北京大学燕园书画协会(北京大学书画协会前身)首任会长。早年求学于武昌艺专学习书法、绘画,后专攻书法,是我国当代草书大家、改革开放时期著名书法理论家、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中国书协艺委会副主任、北京书法家协会第一副主席。他精研文史,擅长真草隶和艺术理论,尤精狂草,著有三春堂《书论》、《草论》,是“引碑入草”的理论首创者和实践开创者。有当代草书”南林北李“(林散之、李志敏)之誉,与林散之并称“当代草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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