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个回答 2019-06-10
婚前同居是事实婚姻,由于没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它不受法律保护。现在,许多年轻人闹着婚前同居,有违中华传统道德,试婚不成,造成后果严重,女人受伤害最大。
婚姻是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承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社会对一桩婚姻的承认,是通过登记来表示的。婚姻确定了两个有意义的关系:共有财产关系和姻亲关系的确立。通过登记的程序,国家用强制性的方式排除双方不适合婚姻的条件:一方或双方已经在婚姻中、三代以内有血亲关系和不适合结婚的疾病等等。
所以,两性关系不应该在婚姻之外存在。即婚前性行为和同居关系不应该发生。
当然许多人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人的“性福”也是自己的公民权利,所以不应该有任何的障碍。很多的影视作品也是这样表现的,同居关系、婚前性行为居然普遍存在,每个故事都有,甚至到了提倡的地步。
婚前性行为和同居对婚姻以后的幸福有害而无益。婚姻是一种两性的社会契约,这个契约规定了双方的忠诚义务。但是所有法律规定的义务都是人们总想避免承担的,因为这种义务本身的性质,是对个人自由的束缚。从来没有法律规定血缘关系,那是因为这种自然的存在就足够稳固了。
通过很多离婚、婚姻纠纷案例揭示了一个现象,那就是信任危机对婚姻的破坏是最大的。信任往往源于猜忌,猜忌来源于自身的“认知模型”,即在自身经历中学习到的认识和解释世界的方法。“既然在婚前你就可以和我产生性行为,那谁能保证你不和别人有性行为呢?”“既然可以和我随便,那怎么保证你不和别人随便呢?”
如果对方这样怀疑你,你用什么让对方确信你守着婚姻的忠诚义务呢?没有证据!这就是为什么猜忌引起的不信任根本没有办法消除,因而也就形成了对婚姻的最大杀伤力。
幸福来源于家庭的温暖,当家庭在冷冰冰的氛围之下,相信幸福也就不在了。
婚前禁忌,一直存在于中华民族的传统中,当然有它的道理。尽管被现在的文化归于封建道德,但是它是对处于弱势女子的保护。
告诫痴情的女孩子,千万守住自己的底线,不然你就会透支婚姻的幸福。还有那些看起来“不太吃亏”的男子,不定什么时候,就会以“强奸罪”深陷囹圄,因为婚外的两性关系不受保护,等有一天那个女子不愿意的时候会直接送你去监狱。
年轻人,在婚姻面前遵纪守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