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达才的处理过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09

杨达才被双规以后接受调查,陕西安监局长杨达才撤职后被双规,并传查出名表至少83块;双规期间,纪委在杨达才个人账户发现存款超过900万元,在杨家中和私人场所发现现金至少700万元。共超1600万元,而这还是打折后的保守估计。
陕西省纪委称,没听说杨达才“表哥”被查出83块表的消息,调查仍在继续,出于保密不便透露更多细节。
2013年2月22日,经陕西省纪委调查,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在任职期间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对其涉嫌的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3年8月30日上午,被告人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民代表及被告人亲友等120人参加了庭审旁听。12家新闻媒体、20多名记者旁听了庭审。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认为:杨达才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任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三次非法收受他人25万元人民币。被告人杨达才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有504.5万元无法说明来源,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百九十五条之规定,应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予以数罪并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提请法院依法审判。
2013年8月30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杨达才自述财产来源:理财收入40多万,投资赚140多万,对于500多万元的财产来源不明杨达说:“应该是过年过节下属或者同学送礼,不知其目的。”杨达才在最后陈述中说,自己犯了罪,愿认罪服法。14时40分左右,审判长宣布,今日庭审结束,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
庭审中,有关证人出庭作证。被告人杨达才及其辩护律师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达才所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唯律师辩护称杨达才有主动交代等从轻或减轻情节。 2013年9月5日9时30分,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杨达才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受贿赃款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赃款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表”不能没交代
2013年9月5日上午,“表哥”杨达才案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杨达才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罪并罚获刑14年,受贿赃款25万元和504余万元来源不明赃款被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表哥”落马,引线无疑是那“不合时宜”的笑:2012年8月,他因在事故现场“微笑”,而引发轩然大波,不少网民对其“人肉”,扒出他有11块名表,他也因此获得“表哥”名号。尔后在网民穷追不舍的“扒粪”下,他被曝出“浑身都是宝”。
现在看来,杨达才因笑惹祸,似乎有点“冤”:他面含微笑,或是面相难改,而非冷血表现。可从结果来看,这算是“歪打正着”:网民据此深挖,按图索骥,发掘出其腐败事实,也是“意外收获”。
而今“表哥”已获刑,但遗憾的是,诸多名表从何而来,至今存疑,非但庭审上丝毫未提及,一审宣判中,对名表等是否包含在赃款之中,也未作说明。
毋庸置疑,杨达才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是其犯罪情节中的“重头戏”,也是定罪量刑的主要依据。可这不表明,就该对名表等不予追究。事实上,11块名表、估价很高的眼镜、名牌腰带等,可谓奢侈,很可能就是腐败的重要证据。
在“名表门”曝光之初,面对公众质疑,杨达才曾作回应:自己十多年来确实买过5块表,但是“用合法收入买的”。但这未能平息猜疑,随着被扒出的表数增多,该说法也很难站住脚。
2012年12月,陕西省纪委曾表示,正在对杨达才购买手表的发票进行核查。可时至今日,对于这些表究竟是否系杨达才“合法收入”所买,当地都没给公众一个说法。
不可否认,名表等物件所抵的价值,或许跟其赃款相比,只是“小巫”,但并不意味着名表情节可以搁置。
如今“表哥”已被判刑,可对于“表”象,不能没个交代。在公众疑窦丛生的情况下,纪检和司法部门理应回应舆论关切,对名表等来源加以说明,以解公众之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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