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成都郊县的,都是居民户口,之前读大学和工作都在外地,就把户口迁了出去,去年回到了成都市区工作,现在我的户口是成都市区的集体户口,放在人才中心;父母是郊县的居民户口。现在已经在成都主城区买房,89平米。但是因为我的公积金不足一年,并且公积金缴纳太低,我来买房不方便,所以买房子的时候就以父母的名义办的贷款买的房,房子是父母的名字。
一、如果我父母户口不迁到市区来,我能把户口迁到在成都买的这个房子上吗?还是说必须先把父母的户口迁过来,我再迁入他们的户口下?本人已成年,未结婚。
二、如果我结了婚,可以迁吗?
三、如果必须把父母的户口先迁到市区来,我才能迁入的话,那我结婚之后还可以迁入父母的户口下吗?我老婆呢(我女朋友现在是南充的户口)?将来我的孩子是否能迁入呢?
四、以上几点是否有什么条件限制等。
这个问题非常着急,恳请各位朋友看清楚问题,尽量详尽的回答,非常感谢。政务中心的人员态度不好,没有耐心,所以求教。
能不能详细说明一下,尤其是我父母不是市区户口,并且他们不转户口的情况。如果我可以转的话,那我转到这套房子上后是自己独立立户吗?
追答到当地派出所咨询,房主和户口是两码事,有房子就可落户,不是房主,也可落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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