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堂堂履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30

李堂堂的教育背景始于1972年4月至1975年7月,他在陕西师范大学中文系专攻汉语言文学专业。


1975年7月至1985年9月,他在陕西省宝鸡市的工作历程包括计委政秘科的干事、市委办公室综合科干部,最后晋升为科长。接着,他在1985年9月至1989年1月担任了宝鸡市委整党办副主任,以及市委农工部副部长和农研室副主任。


1989年10月至1991年10月,李堂堂的职务进一步提升,他成为了陇县县委副书记和县长。随后,他在1991年10月至1993年1月担任陇县县委书记和县人大主任。


1993年1月至1998年2月,李堂堂晋升为宝鸡市副市长,并在1998年至1999年期间担任市委副书记和副市长。他随后在1999年4月至2001年4月期间,担任咸阳市委副书记和市长,直至2002年7月至2003年10月,他担任了咸阳市委书记和市长,以及省政府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


2003年至2006年,他在政府任职期间,除了继续担任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还兼任省行政学院院长。在此期间,他还完成了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的EMBA学习。然而,2006年9月至2008年5月,他因违纪被免去副省长职务,后转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2009年,他的违纪行为被中央组织部和中央纪委证实,他被免去领导职务并接受调查,最终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并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扩展资料

李堂堂,男,汉族,1954年12月生,陕西宝鸡人,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普通班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2010年2月28日,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李堂堂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监察部审议并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李堂堂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