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具体举措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5
法律分析:
1. 首先,建议对东部地区及省会城市实施激励措施,以国际先进水平为标杆进行先行先试,同时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以及非省会城市通过改革措施,显著提升营商环境。
2. 其次,应广泛推广“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等创新措施,以激发市场活力,促使新市场主体按照市场规则运作。
3. 再次,为了促进市场公平竞争,需要推进政府项目招投标市场化改革,规范中介服务,并加大对企业融资成本“潜规则”的查处力度。
4. 最后,监管效能的提升是关键,要在确保市场自由的同时,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施综合监管和联合执法,并对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等领域实施全覆盖的重点监管。
法律依据: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一条: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第三条: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第四条: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