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学校都喜欢压证件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8
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国家要求,学校是无权扣押学生毕业证的,若有扣留,那便是违法行为,可向当地教育局进行申诉,若是学生自己本身未按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学校可要求学生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履行归还义务、赔偿损失等。如学校仍扣押毕业证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法律对此并无明确的规定。相关法律只是说不能扣公民的身份证,其它证件没说。这样还真不好说他不合法,但真的是不合情理!
对校方的管理来说,这样做是防止教师随意跳槽。你不给,可能工作没了。到教育局投诉,你赢了,但工作也没了。
对教师一方来说,扣教师证与押金,比较伤感情。而且,当想要离开学校另找工作时,校方可能多方为难,无法及时拿回教师资格证,甚至有借口已经丢失的,给教师一方增加很大的烦恼。
扣压金,这个没什么办法拒绝。你要不给,这工作可能就没有了。给了,要走的时候,很难拿回来。去教育局投诉,你可能赢了,但工作没了。
扣教师资格证,如果已经扣了,可向校方提请发还,理由是要考另一科目的教师资格证,要用现在这个资格证验证。要回证件后,如果校方索要,给个复印件!他们一般不会因为你不给原件而开除你。如果还没扣,绝不要给原件,给复印件。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三十四条 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学生在校期间变更姓名、出生日期等证书需填写的个人信息的,应当有合理、充分的理由,并提供有法定效力的相应证明文件。学校进行审查,需要学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协助核查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五条 学校应当执行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制度,完善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办法,按相关规定及时完成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
第三十六条 对完成本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的学生,由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第三十七条 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者学籍的,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不得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应当依法予以撤销。对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应当依法予以撤销。被撤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注册的,学校应当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
第三十八条 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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