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个办了8年刑事案件的检察官,后来员额制改革,他顺利入了员额检察官,他辞职的时候是35岁。
他说,办案是他的爱好,他喜欢厘清法律关系,喜欢参与办案。当然当律师自由、多挣钱也是主要促使他出来的重要原因。
他说,在他们当地普通的法律工作者一年也能挣20多万,稍微好点的律师一年能挣至少50万,而他也觉得自己出来当律师没准能挣得更多。
听其他人说,他是一个有家底的人,父亲是做生意的,家里比较富足。在本市有2间门脸房,租金每年也有10几万,对于生活是不愁的。
他去的律所是他父亲的一个好朋友开的律所,给他底薪是3500元,这也是基本保障,因为一般的律所给底薪多数是1500元,有的甚至没有底薪。当然律所也比较喜欢法院和检察院辞职出来做律师的人,因为他们对法律事务门清。
据说,他的法律功底还是很不错的,得过系统内比赛的“优秀公诉人”奖,说起刑事法律事务头头是道,内心非常热爱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