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私搭乱建究竟归谁管?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1

近日,昆区新元华庭小区业主向本报反映,小区居民占用公共绿地种菜、楼顶建彩钢房等私搭乱建现象严重。记者调查发现,近几年对于居民小区违章建筑的治理一直在进行,但因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成为清理难点。

“刚开始是一家,后来发展到好多家,如果再不遏制,就会越来越严重的。”“把邻居都得罪了,大家的利益都侵犯了,你占我也占,那小区的环境谁来维护?”……这样的对小区违建的“控诉”,在很多老旧小区都能听到。而违章建筑究竟归谁管,又该如何管理?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小区违建成风

物业屡次劝告收效甚微

19日,记者来到位于昆区团结大街与鞍山道交叉口东北角的新元华庭小区,小区简介显示这里共有23栋住宅楼,均为六层。一层住宅南侧有小院,六层有晒台,楼前楼后均有绿地。在这样一个环境清幽的小区,记者看到,至少有1/3的楼前小院被业主围成一间屋子,材质多以彩钢板房为主,有的甚至被用红砖砌起,私搭出来的房间大多和房屋主体连接,有的用作花房,有的则是为了扩大客厅面积。在小院前的公共绿地上,有人搭架子种上了葡萄和一排排大葱。顶层晒台上,可以看到多栋彩钢板房矗立,目测有十多栋。

新元华庭的物业公司是包头市博爱物业。说起小区的私搭乱建,一位贾姓工作人员向记者大倒苦水:“有一户建(彩钢房),户户都建。你去做工作,人家说,别人拆,我就拆。这么久以来也没有一户拆的。我们物业很难做,没有执法权,对业主只能是劝告,也没人听。去劝得多了,有的业主还会以不交物业费的方式对我们施压。”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遇到小区私搭乱建,多数居民都会找居委会、物业反映,虽然这些部门也对违建住户劝阻过、要求他们尽快拆除过、甚至也曾多次在整治小区环境卫生时清理过。但因为没有执法权,违建住户们都置若罔闻。即使当时拆除了,几天后依然还会出现。久而久之,小区居民们也只能就此罢休了。

一些居民告诉记者,他们也曾向房管部门、城管部门反映过,但是收效甚微。

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

成清理违建难点

在小区北侧门口的公告牌上,张贴了《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城市规划区内住宅小区私搭乱建的通告》,这是开始于去年8月份的全市性活动,其中明确规定,占用住宅区绿地等公共场地,违法搭建的各类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在房屋四周、屋顶、阴阳(晒)台等处擅自搭建的各类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各类违法侵占公共场地、公共绿地等共用设施进行的种植蔬菜、花卉等苗木及饲养家禽家畜行为都属违规,应予以拆除。

通告上列出了居民可反映情况的多部电话号码,其中包括各个旗县区的政府热线、市房管局监察支队电话等。记者拨打其中一部,接线工作人员表示电话是昆区房管监察大队的,她说新元华庭的问题“之前也有居民打电话反映过”,都做了记录,也在小区里贴了整改通知。但进小区执法是需要和城管等其他部门一起进行的联合执法,需要向政府部门打报告请示,不能随意进行。

在对市房管局、市城管执法局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近几年对于违章建筑的治理一直在进行,但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集中整治不久后便死灰复燃,成为清理违建的难点。

2015年,包头市政府印发了《包头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从3月15日到6月25日,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随后,市房管局也制定了相关的实施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对主城区居民社区开展私搭乱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除房管部门外,各区、镇政府也加入到了拆迁违建的行列。不仅对小区的违建进行了拆除,对公园内的违建也进行了集中整治。

据媒体报道,截至4月23日,全市在各区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社区内张贴开展私搭乱建集中整治的通告13000余份,对45个社区内80处私搭乱建进行拆除,其中,昆区对24个社区内25处私搭乱建进行拆除,拆除面积189平方米,拆除围栏2872延长米。

专业执法队伍需进一步建立健全

业内人士分析,居民社区私搭乱建成为治理重点难点,原因之一是各地区物业管理四级体系职能尚需进一步理顺。多数地区对市、区房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各层级之间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不明晰,物业管理作为社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意识尚未完全形成,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存在,导致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特别是小区私搭乱建问题久拖不决,群众反复投诉却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

另外,专业执法队伍尚需进一步建立健全。记者了解到,依据《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各地区已于2013年12月至2014年4月间完成对各区住房保障(住建)部门的物业管理执法授权工作,但组建物业管理专业执法监管队伍工作未大力推开,执法职能未能充分发挥,有效可行的监管工作流程尚未建立。

昆区房管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昆区房管监察大队是刚刚组建的,各种工作流程都在逐渐熟悉的过程中。她表示,会派工作人员马上去新元华庭查看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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