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是怎么计算的?我记得每月是21.75天?

但是我们公司的计算方法是工资除以每个月实际上班天数等于每天的工资。但这样算的话,周末就不算工资了,而且五一国庆都不算工资了 假设满勤那都是一样的,假设不是满勤 十月份请一天假的少的工资就比八月请一天假少的工资少得多。因为十月有国庆,上班天数少,算的每天的工资高。 我们公司这样算可以吗?合法吗?我记得是按照21.75天来计算的啊?

第1个回答  2018-03-31

一、日工资计算

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因为有小数点,所以可以按照22天计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

二、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三、举例:

基本工资1500,8月上班应上班共21天,请假2天,实际上了19天。那么:

    工资:日工资=1500/22=68.18

    缺勤扣除:68.18*2=136.36

    本月工资:1500-136.36=1363.64

一、工资范围

    工资可以以 时薪、 月薪、 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 社会保险费;(2) 劳动保护费;(3) 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在 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 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最少数额的工资叫 最低工资,工资也有 税前工资、 税后工资、 奖励工资等各种划分。

二、法定节假日工资分析

例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国庆节和中秋节合并放假,具体安排为: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 (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 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用人单位凡在10月1日、2日、3日和6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10月4日、5日、7日、 8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可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加班工资适用范围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当视为加班,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此外,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人员,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其工作的,也要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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