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是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机构批准后,将原土地和房屋的合法使用者迁移到别处,并拆除原有建筑以支持新项目施工的过程。
补偿是拆迁的核心,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政府会制定补助和奖励政策,对被拆迁人进行经济补偿。补偿方式多样,可以是货币补偿,即用现金支付;也可以是房屋产权调换,即提供等值的房源;甚至可以是货币与产权调换的结合。
当拆迁双方未能在公告期限内达成协议时,经申请,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做出裁决。如果裁决涉及的主体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那么裁决将由同级人民政府进行。裁决结果通常在30日内公布。
最后,货币补偿基准价是政府和价格管理部门根据同类地段、用途新建房屋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的,是评估被拆迁房屋价值的标准。产权调换则要求拆迁人提供至少等于被拆迁房屋面积的安置房源,双方需就差价进行结算。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城市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进行再建设的过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生产力得到空前的发展。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有时也为了国家专项工程建设的需要,有必要对原有建筑房屋进行拆除、搬迁,达到整体的整齐划一或对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另有水杳杳所著小说《拆迁》。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