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广场,李嘉诚打死不卖?并非如此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12

“东方广场”雄踞于北京市中心,坐落于东长安街1号之绝佳位置,每一位在北京二环内上班的朋友应当对其十分熟悉。 在上一篇文章中,笔者讲到“北京东方广场”的土地年限和李嘉诚买断境内伙伴收益权的事儿,本文则详细讲讲“李嘉诚具体是如何减持、出售北京东方广场”,以及他为何要这么做。

首先,都说北京东方广场是李嘉诚的, 可如今在李嘉诚三父子直接控制的企业内,根本找不到“东方广场”这项投资。

事实上,北京东方广场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归属于一家名叫“北京东方广场有限公司”的境内企业,而自2011年之后,一家名叫“香港汇贤投资”的企业便持有“北京东方广场有限公司”100%的股份。

香港汇贤投资有限公司由“汇贤产业信托”通过离岸公司Hui Xian BVI间接持有。通过股权层层穿透, 我们发现,东方广场如今的收益权最终落到了“汇贤产业信托”的手中, 那么,“汇贤产业信托”与李嘉诚有何关系呢?

翻查该信托的 历史 ,在2011年之前,李嘉诚的家族企业长江实业集团正是该信托前身的控股方,该信托的核心资产便是北京东方广场,它于2011年4月29日单独分拆上市,李嘉诚的长江实业集团在汇贤的持股比例也随之大幅下降。

截至2020年12月底,李嘉诚的长江实业集团在 汇贤产业信托(东方广场的母公司) 的持股比例已经下降至32.49%,这也意味着,李嘉诚家族在北京东方广场的持股仅剩不足1/3,所谓的“打死不卖”只是以讹传讹罢了。

2011年汇贤产业信托上市之时,北京东方广场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甘庆林表示,本次上市所得款项,主要是归还东方广场的原有股东,所以实际上不涉及汇贤要将境外集资款项汇入境内的问题。 这番话很委婉地告诉外界,这次上市,实际上是原有股东对东方广场的一次变相减持。

我们查阅了汇贤产业信托的2011年中期财报发现,汇贤上市后向基金单位持有人偿还贷款约117.07亿元。李嘉诚的长江实业等原有股东拿到这笔还款后,事实上已经实现了从东方广场这个项目上的“资本撤退”。

那么,问题来了,北京东方广场坐拥“东长安街1号”的京城绝版地段,李嘉诚家族为何要将之分拆、减持呢?这得从东方广场的资产估值说起。

东方广场的总建筑面积达80万平方米,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分别是东方新天地购物商场、8栋甲级写字楼、两栋东方豪庭公寓和五星级东方君悦大酒店。根据东方广场母公司汇贤产业信托的财报所示,整个东方广场的估值如下:

从估值图表中我们发现,首都二环内31万方建筑面积的写字楼,估值竟然只有149亿元,折合单价仅4.83万元/方,东方豪庭公寓折合单价更是只有2.69万元/方,这般的估值方法显然是严重低估了东方广场的价值。

管理层对东方广场的估值为何如此保守?原因还是在于东方广场的土地年限和境外运营权,只剩下二三十年。

据东方广场的董事长甘庆林在2011年时透露:“目前上市所作的资产估值,已完全考虑有关因素。”北京东方广场的土地年限是2049年4月到期,汇贤对东方广场的运营权是2049年1月到期,甘庆林的原话是“到时候(2049年)会不会延长(续期),目前还不清楚”。

几十年后的事情没人说得准,正因为这种不确定性,汇贤产业信托持有的东方广场的价值才会大打折扣;或许也是由于这个原因,李嘉诚等原有股东才提前对东方广场的资产采取了打包上市的处理。

时至今日,东方广场虽然仍由李嘉诚家族运营,但东方广场已从长江实业集团中剥离,其在东方广场母公司汇贤产业信托的持股比例只剩下32.49%,撇除受疫情影响的2020年,过去其从汇贤产业信托收取的分红大约每年5亿元,东方广场对李嘉诚家族而言已是无足轻重。

“打死不卖”的东方广场,终究还是与李嘉诚家族渐行渐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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