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12

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承担着全省依法行政的重任,其职责包括:


1. 对全省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宏观规划和综合协调,提供业务指导,并进行监督考核,推动和完善依法行政报告制度。


2. 负责统筹规划省人民政府的立法工作,制定年度立法计划并执行,监督指导省直部门的法规和规章草案的拟订和修改工作。


3. 协调审查各部门提交的法规和规章草案,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指导省会城市和较大市的立法工作。


4. 负责法规和规章草案的公开征求意见,处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国务院法制办的法律草案修改意见,并组织进行立法后评估。


5. 承办省人民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协调各部门在法律实施中的争议,确保法规的正确执行。


6. 在行政执法方面,提供指导、规范和监督,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管理执法职责、岗位和程序,确保执法公正合法。


7. 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审查认定,以及资格证件的核发工作。


8. 对省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进行备案管理。


9. 负责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包括向国务院和省人大常委会报备,以及对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规章进行审查。


10. 承办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全省的行政复议工作,处理行政赔偿请求和相关事宜。


11. 承担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角色,参与处理涉法事务,为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12. 负责定期清理、编纂省人民政府规章,编辑法规汇编文本,并负责规章的外文翻译和审定。


13. 组织和指导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推动法制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14. 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任务,确保政府法制工作的全面有效进行。




扩展资料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晋发〔2009〕13号),设立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法制办),正厅级建制,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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