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10-13
新京报讯 根据新华社10月11日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简称《方案》),涉及27条内容,其中提到的“支持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对于深圳土地新一轮改革具有积极意义。
众所周知,在过去40年深圳特区的改革发展史中,土地改革走在前沿。深圳敲响了土地拍卖第一槌,率先进行土地出让制度改革,加速推动了城市化进程展。但由于各种原因,仍有大量土地无法撬动。如今,深圳深化探索土地管理制度,有望唤醒这些存量土地。
在支持土地管理制度深化探索上,《方案》涉及多个方面内容,其中包括: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委托深圳市政府批准;支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推进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支持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探索解决规划调整、土地供应、收益分配、历史遗留用地问题;探索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市场化机制,完善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回机制;深化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支持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市场,完善一二级市场联动的土地市场服务监管体系;试点实行土地二级市场预告登记转让制度。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解读称,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委托深圳市政府批准,赋予农地转建设用地更大权限,使得后续深圳在获取增量属性的建设用地方面有更大的权限。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也认为,这给予先行示范区处理农民房、城中村以特别支持,帮助深圳解决土地供应不足问题。
在改革存量用地盘活制度方面,严跃进认为,随着当前土地市场从增量开发到存量盘活,存量用地盘活的制度建设显得很关键,有助于加快土地的盘活,丰富土地供应。存量用地改革和增量用地改革一起,能够真正丰富深圳的土地供应。
此外,《方案》还指出,深化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许小乐看来,继续扩大城市圈的资源合作利用方式,从城市圈外部获得可用资源,将惠及周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