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长山镇的历史沿革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4

南长山在历史上曾长期与北长山合并称谓,清末始有南、北长山之分。在唐代设大射戍,因系屯兵储粮基地,遂为重镇。宋时属蓬莱县沙门寨地,元、明属蓬莱县沙门社,清道光年间在南长山岛上设4社,至宣统时4社
下辖20个村落,1928年为长山八岛民政局所辖,仍设4社,1934年将社改乡,1945年长岛第一次解放后,长山岛军政办事处撤乡建区,南长山岛各村属庙岛区,同年11月将南、北长山自庙岛区划出建玉石区,1946年,北长山划归庙岛区,1947年国民党占领长岛后,南长山岛划为2乡(中正乡、中山乡),1949年长岛第二次解放,建立玉石乡,1956年成立长岛县,仍为玉石乡,辖19个自然村,1958年为长岛公社玉石大队,1962年成立南长山公社,1982年撤社建镇,名长岛镇,辖18个自然村,1984年始名南长山镇,辖17个自然村,划分为乐园、南城、王沟、鹊嘴、荻沟、山前、后沟、黑石嘴、连城、孙家、赵王11个行政村。
1949年建玉石乡,1962年改南长山公社,1982年建长岛镇,1984年更名南长山镇。1997年,面积12.8平方千米,人口1.9万人,辖山前、乐园、鹊嘴、后沟、赵王、孙家、荻沟、南城、王沟、黑石嘴、连城11个行政村。2000年12月,撤销南长山镇,以原南长山镇的行政区域设立南长山区公所,区公所机关驻原南长山镇政府驻地。2003年2月,撤销南长山区公所,以原南长山区公所的管辖范围设立南长山镇,镇政府驻原南长山区公所机关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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