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家小规模公司上班了一个多月,觉得不适应就交了辞职书,老板批我到二月份。可是现在,他说因为我已经辞职的原因,说我没心情工作,所以就给我无薪放假14天,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我应该怎么办呢?
他不会补偿的,我不想放假,想辞快工,但是要扣15天的工资,如果放假了,这半个月也没有工资,想让他批我到今天为止,他又说不行,我到底该怎么办呢?
追答去劳动局咨询下,年底了他们会管的
这样做是不是太傻了呢?好像正合他意呢,他给我放假不就是想让我走吗?如果我现在走了的话,跟自动离职也没什么区别了吧?
只能辞快工,扣我15天的工资呢!都22号了,我却只能领3天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