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21修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02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公民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文明行为促进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工作原则,发挥公民主体作用,形成文明行为促进工作长效机制。第四条 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机构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评估考核工作。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文明行为宣传和引导,协助开展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第二章 倡导、遵守与禁止第六条 公民应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修养,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

  倡导向雷锋等英雄模范学习,崇尚英雄模范,传承、弘扬英雄模范精神。第七条 倡导、遵守下列公共秩序文明行为:

  (一)在公共场所,衣着整洁,使用礼貌用语,不喧哗、干扰他人;

  (二)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

  (三)观看展览、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电影等,遵守场馆管理规定和礼仪规范;

  (四)开展广场舞、室外演唱演奏等文体活动,合理选择活动的时间、地点以及方式,避免影响他人生活;

  (五)等候公共服务、使用公共设施、参加公共活动时,相互礼让,依次排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有序上下,主动为老弱病残孕、携带婴幼儿和其他有需要的乘客让座;

  (六)驾驶机动车时,礼让行人,礼貌行车;

  (七)就医时,遵守医疗秩序,医患相互尊重,协商、依法处理医疗纠纷;

  (八)旅游时,尊重当地习俗、传统文化和宗教信仰,爱护文物古迹、旅游设施和环境卫生。第八条 倡导下列家风建设文明行为:

  (一)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和谐,培育传承优良家教家风家训;

  (二)孝敬父母长辈,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

  (三)以身作则,教育、引导未成年家庭成员遵守文明行为规范;

  (四)节俭办理婚丧、节庆等事宜。第九条 倡导下列社会互助文明行为:

  (一)关爱孤寡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失独家庭、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等特殊群体;

  (二)参与社区建设、扶贫助残、应急救助、环境保护等慈善、志愿服务活动;

  (三)无偿献血、捐献人体(遗体)组织及器官。第十条 倡导下列文明用餐行为:

  (一)按需点餐、适量取餐,将剩余菜品打包;

  (二)共餐时使用公筷公勺;

  (三)按照实际需求采购家庭食材食品,防止食材食品浪费;

  (四)婚丧嫁娶从简用餐,不讲排场、不搞攀比。第十一条 餐饮服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节约资源,防止浪费,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节约食物、杜绝浪费等宣传标识标牌,提醒消费者节俭用餐;

  (二)提供公筷公勺;餐前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餐后提示消费者将剩余菜品打包,并提供打包服务;

  (三)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外卖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在平台餐饮食品页面标注餐品的份量、口味等信息,方便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餐饮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自律,建立健全行业公约,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有效防止餐饮浪费。第十二条 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在节约爱惜粮食、弘扬勤俭节约美德方面发挥表率作用。第十三条 单位食堂应当建立节俭用餐制度,科学评估用餐需求,按用餐人数采购、做餐、配餐。具备条件的单位食堂,可以实行自助点餐,计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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