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5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省地方志发展规划、编纂方案和业务规程。
(二)组织编纂《湖北省志》,领导、协调、督促省志各承编单位的编纂工作;指导省直各部门、行业、社团日常修志工作,并实行备案管理。
(三)指导市、县地方志书编纂工作,终审市(州)地方志书,并对县级地方志书实行备案审查。
(四)组织编撰《湖北年鉴》;指导市、县地方综合年鉴工作,指导省直各部门、行业、社团编撰年鉴工作,并实行备案管理。
(五)收集、保管、整理、开发利用地方志文献和省情资料;充实地方志数据库,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提供地方志资料,为社会提供咨询服务。
(六)挖掘传统文化,组织整理旧志,开展地方志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七)负责地方志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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