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在这里工作了,该怎么跟老板说,他才同意让我辞工?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11-14
无需理由,你这是单方解除合同,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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