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有变!2023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25

自2023年8月1日起,天津正式实施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为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管理提供了新的准则。一项关键变化是,企业必须在用工之日起的30日内为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将面临一系列法律风险,包括可能的工伤赔偿、投诉及行政罚款。若未依法缴纳社保,企业将面临失信联合惩戒和法律强制执行的严重后果。


试用期不再是薪资扣减的借口,任何试岗人员一旦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获得相应报酬。如果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合同,员工有权要求按正常工资基数的双倍支付工资,且奖金等额外收入应计入计算。合同期满未续签,企业除了支付可能的双倍工资,还需考虑经济补偿的问题。劳动合同的变更或期满条件未达成,也将触发经济补偿的支付。


加班工资不得低于岗位应得薪酬,且法定工作时间外的工作应按比例支付。对于特殊工时制,企业必须明确告知并约定具体条款。调岗和解除合同,无论是员工主动还是被动,都必须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竞业限制条款仅在合同结束后需要支付补偿,调岗条件则需确保员工待遇不降低。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岗位调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最后签字或盖章日期为准。试用期内,如果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应在试用期内明确决定是否留用。对于劳动者,如遇第39条规定的严重违纪行为,即使在试用期内也可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未能足额缴纳社保,劳动者有权依据第38条条款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都将付出相应的代价。详情请参考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政策文档:点击这里了解详情,以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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