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兖州疫情防控举报奖励通告兖州疫情防控举报电话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6-16

关于对群众举报涉新冠肺炎疫情违法违规线索予以奖励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实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举报奖励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近28天内从境外返回,未主动向所在镇、社区报备,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或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
2、近21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兖未主动向所在镇、社区报备,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或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
3、私自接纳、容留近28天内从境外和近21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兖居住的人员;
4、与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者史,未及时向所在镇、社区报告并未落实隔离管控措施的人员;
5、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擅自离开、未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
6、非法从事进口冷链、非冷链食品物品销售、加工、运输等行为的人员;
7、未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宾馆、酒店及入住人员;
8、未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违规收治发热病人的的医疗机构;
9、出售退烧药品未按要求进行个人信息登记,未及时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药店;
10、其他涉及新冠肺炎疫情违法违规线索等。
二、举报方式
市民可通过镇指挥部电话举报。
新兖镇3653948
颜店镇3792211
新驿镇3852301
小孟镇3842211
漕河镇3822211
大安镇3812210
龙桥街道3420517
鼓楼街道3413212
酒仙桥街道3335301
兴隆庄街道3872318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本人基本身份信息,并提供被举报行为的具体情形,若有相关证实材料应一并提供。
三、奖励办法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给予300—500元的奖励,奖金由各镇街指挥部核实并在24小时内兑现。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受理举报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兖州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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