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撤销土地证需要通知本人户主吗

97年从新疆回来后,队里分地要交钱才有地,最后是交了2000,大队让村民集体给出了一块地,2017八月份年发了土地证,十月份通知修路占着那块村民给的地,修路补偿十万元,现在村民要把地要回去,我们就跟村民打官司了,是2019年2月15号开庭,村书记联合镇政府把我的土地证撤销了,撤销通知书是2月14夜里23点送到我家,,现在是地也没有钱也没有!国土局撤销土地证压根不过问户主吗?

第1个回答  2019-02-18
1、撤销行为肯定是违法的。国土部门撤销土地登记,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在涉及相关的行政行为相对人利益情况下,需要告知“户主”相关听证,申辩权益。然后才能作出决定。
2、“户主”可以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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