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马来西亚,留学生需要了解清楚海关的入境规定,知道哪些东西能带?哪些东西不能带?跟着一起来看看留学生海关入境规定 马来西亚入关哪些东西不能带?
首先来看看入境规定
1.入境前,访客必须申报所有需纳税或违禁的物品
海关根据需要有权要求旅客打开行李物品进行检验,此举系基于1967年海关法第103条授权。在东、西马间旅行不征收关税。沙巴州纳闽岛和吉打州的浮罗交怡岛系免税区,除进口橡胶、石油制品等需缴付关税外,其他物品无需缴纳。
2.绿色和红色通道
在某些关口,尤其是机场使用红色和绿色通道系统。未携带任何违禁或需纳税物品人士通行绿色通道,相反使用红色通道,并主动向海关工作人员申报。
接着来看看行李携带须知
根据1996年关税法,纳税额以物品实际价值(或估价)的30%征收。免征税物品如:自来水笔、打火机、书籍、报刊杂志、香水、化装品(不包括扑粉)、便携式收音机、手表、照相机、摄相机、电脑、渔具、球类(除高尔夫球)、各种音乐器材(除钢琴)等。
根据1988年海关法第19条,外籍访客如能满足下列条件可享受若干商品免纳关税待遇:
1、有关物品系由访客随身或放在行李中携带;
2、有关物品系平时经常使用的私用物品;
3、访客需说服海关官员他并非马来西亚居民并打算访问马国不少于72小时;访客不能将有关优惠配额转赠他人使用。
有关物品名称:酒类(不超过1公升)、香烟(不超过225克,相当于200支)、火柴(不超过100根)、化装品、香皂、牙膏、新衣物(不超过3件)、新鞋(不超过1双)、用于保健和清洁使用的便携式电动商品(每种不超过1件)、礼品(价值不超过400马币)、私用便携式商品和设备。
然后再来看看保证金制度
如访客携带了私用需纳税物品,在海关交付相当于税额30%的保证金可以将有关商品携带入境。
保证金在出境时返还给有关访客,前提条件是3个月以内出境,出境时需向海关人员出示有关商品和保证金收据以及交付30分马币印花税。
最后再来看看入境所需材料。
1.所需时间:需提前十天申请签证.
2.要求项目:照会或公函上应注明访问目的和停留时间;
提供邀请函、电(英文或马来西亚文),详细提供赴马目的;
凡申请在马停留不超过三十天的一次或多次签证者,均需填写IM47签证申请表三张,交照片三张;
在马停留超过三十天者还需提供马内务部的批准件(副本);
提供护照复印件(记载持照人有关资料页);
护照原件;
无论多少人,都须提供名单表(由马驻华使馆提供,按要求逐项填写).
过境人员:在马停留不超过72小时者均须填写IM47申请签证表一张,交照片一张;
提供确认的联程机票和第三国的有效签证;
护照复印件(记载持照人有关资料页);
护照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