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微型企业,需要哪些资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7
微型企业是指雇员(含投资者)20人以下、创业者投资金额10万元以下的企业。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对象为“九类人群”,具体包括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三峡库区移民、残疾人、城乡退役士兵、文化创意人员、信息技术人员等。“九类人群”以外的人员申办微型企业不享受本实施意见规定的扶持政策。创业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
2.属于“九类人群”;
3.具有创业能力;
4.无在办企业;
5.属于“九类人群”的申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的50%;
6.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创业能力审查条件:
①年龄男性18至60周岁,女性18至55周岁。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③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④其它相关条件。
凡属重庆市范围内存活企业的股东或投资人或合伙人视为有在办企业,个体工商户除外;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或注销的视为无在办企业。

创业者应当向居住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的材料:
1.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户口簿;
4.居住证明;
5.属于“九类人群”的证明材料;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居住地与身份证明或户口簿载明的住址一致的,申请人可不提交前款第4项规定的材料。

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的程序:
1、创业人向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资料,并接受审核。
2、审查合格后,由申请人将申请资料提交拟创业所在地工商所,并接受审查。
3、审查符合规定条件后,由工商所将申请审批资料移送县微企办。
4、县微企办收到申请审批资料后,对申请人组织开展微型企业创业培训。
5、培训结束后,由县微企办进行创业审核并公示结果。
6、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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